





近日,镜泊湖船舶排污整治工作完成全面验收,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。此次整治由船舶排污整治组牵头,联合多部门落实省、市生态保护部署,实现水域大型船舶排污“全排查、全整改、全监管”。
2022年6月27日起,工作组聚焦大型运营及自用船舶,5天内完成地毯式排查,下发整改通知书55份,签订停航承诺书,引导业主自查自改。7月2日启动联合验收,由海事处、船级社等部门逐船核查,累计验收95艘船舶,78艘达标,17艘未达标船舶。对未达标船舶,工作组分类管控:12 艘老旧无改造价值船舶集中锚地监管,4 艘船舶启用监控探头,1艘自用船加装卫星定位,确保“零排放、不反弹”。
下一步,镜泊湖管委会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,常态化巡查抽检,巩固整治成果,守护镜泊湖水域生态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