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



黑镜总发﹝2012﹞2号
关于建立党员干部固定集中学习日的通知
各部门、单位:
为加强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,切实推进管委会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建设,提高理论素养、思想水平,经研究决定:每周五下午14:00-15:00为固定集中学习日,如遇特殊情况,时间顺延或串动。
参加范围:机关全体党员干部、基层单位一把手
学习形式:由机关党总支组织学习,根据当前形势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安排,调整更新学习内容
学习要求:1、各部门(单位)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参加学习,提高重视程度,切实贯彻落实相关要求;2、无特殊情况不允许请假,确实因工作等原因不能参加,及时向机关党总支请假;3、要有学习笔记、学习心得及相关记录,各支部在集中学习之后,要继续组织本支部成员进行学习。
镜泊湖管委会机关党总支
2012年2月9日